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15638270098
  • 首页
  • 关于bob体体与官网链接
  • 律所动态...
  • 团队介绍...
  • 我们的优势...
  • 律所、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
  • 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随笔...
  • 业务服务
  • 政府法务...
  • 资本市场...
  • 企业法务...
  • 民商诉讼...
  • 刑事诉讼...
  • 股权激励部...
  • 公司治理...
  • 专业团队
  • 合伙人
  • 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
  • 行政客服
  • 合作智库
  • 新闻资讯
  • 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
  • 社会责任
  • 工作机会
  • 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招聘
  • 编辑、市场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相关栏目
    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中州国际饭店18楼
    电话:0371-60900627
    邮箱:henanxiujinlss@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业务服务>> 企业法务>>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一致以谁为准?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一致以谁为准?
    作者:intrwins 发表于:2022-02-17 点击:正在读取

     


       

          

            

              2015年5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岗位和工资标准。2017年6月甲公司在公司官网公布了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公司改革发展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员工参与岗位竞聘,未按照规定要求参与岗位竞聘的员工按照待岗处理。王某不愿参加岗位竞聘,公司对其按待岗处理,并且扣发部分工资。于是,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称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克扣其部分工资,请求公司返还克扣的工资,仲裁委结果:甲公司变更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甲公司应返还克扣王某的工资。



    律 师 解 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协商一致形成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均必须合法才能生效。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时,如果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相冲突,法院以“劳动者请求”为依据进行判断,劳动者有权利选择适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本案中甲公司新制定的《公司改革发展暂行办法》和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冲突,王某有权利选择优先适用劳动合同,请求甲公司返还已克扣的工资。


    建议用人单位应根据规章制度内容的变化,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避免因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不一致而产生的风险。



    法 律 依 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中级法院 河南法制在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