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15638270098
  • 首页
  • 关于bob体体与官网链接
  • 律所动态...
  • 团队介绍...
  • 我们的优势...
  • 律所、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
  • 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随笔...
  • 业务服务
  • 政府法务...
  • 资本市场...
  • 企业法务...
  • 民商诉讼...
  • 刑事诉讼...
  • 股权激励部...
  • 公司治理...
  • 专业团队
  • 合伙人
  • 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
  • 行政客服
  • 合作智库
  • 新闻资讯
  • 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
  • 社会责任
  • 工作机会
  • bob综合移动端app下载招聘
  • 编辑、市场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相关栏目
    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中州国际饭店18楼
    电话:0371-60900627
    邮箱:henanxiujinlss@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业务服务>> 企业法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承担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承担哪些义务?
    作者:intrwins 发表于:2021-11-25 点击:正在读取

    引 言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这是否意味着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任何权利义务,不用在对对方负责了呢?其实不然,俗话说好聚好散,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存在部分义务,用来给本次合作划上完美句号。但是这些义务具体有哪些呢?通过以下案例我们来做简要探析。



    案例分析

         

    /-*-+




    阜新环宇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夏明劳动争议纠纷

    案件概述:2002年11月份,原告夏明到被告阜新环宇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2019年9月原、被告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被告拖欠原告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工资,总计96735.97元,未支付原告垫付的差旅费用50077.50元。原告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24606.60元。经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仲裁,原告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拖欠工资96735.97元、支付个人出差垫付备用金50077.50元,共计146813.47元;

    2、判令被告为原告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判令被告给予原告经济补偿金168813.00元;

    4、判令被告向原告补偿2004年至2019年8月的养老保险,暂定12万元;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裁判结果:

    一、被告阜新环宇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五日内一次性给付拖欠原告夏明的工资96735.97元,垫付的差旅费50077.50元,并同时给付经济补偿金131631.00元(30972.00元÷12×3×17),以上共计278,444.47元;

    二、被告阜新环宇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为原告夏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驳回原告夏明其他诉讼请求。




     师 解 析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合同期内,被告未足额及时支付原告工资,也没有给付原告垫付的差旅费用,故被告应承担给付上述款项的责任。由于被告存在拖欠原告工资的情形,原告可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被告也应给付原告经济补偿金。由于原告离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故补偿金的标准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同时,劳动合同虽已解除,但是被告仍有为原告夏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法定义务。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主要包含以下四项义务: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四、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义务。这些义务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结束本次劳动关系后,方便开始新的劳动关系而做出的便利义务,更好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也有相应的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该义务是为了保障本次合作结束后,用人单位能正常对接工作,继续开展业务,保持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如出现违反相应义务的情形,都将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 关 法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中级法院 河南法制在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